8月28日,美国国土安全部(DHS)于《联邦公报》发布拟议新规,打算对F-1学生、J-1交流访问学者以及I类媒体代表签证的管理模式进行全面调整。实行多年的“身份有效期(D/S)”制度将被取消,改为设定固定停留期限。当前,该政策处于30天的公众意见征集阶段,征集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29日。
对于美国境内210万非移民群体来说,这一变动并非简单的停留时间调整,而是留美方式的重大改变:博士生将面临中途续签的情况,硕士和博士生不能随意更换专业,OPT与CPT实习项目将受到严格管控,“攻读第二个硕士学位”的选择也将不复存在。留学生原本拥有的灵活空间被大幅压缩。
接下来,为大家梳理一下可能对学生和交流学者产生重大影响的几个关键变化。
01、取消“身份有效期”,固定入境期限
长久以来,美国学生签证(F-1)、交流签证(J-1)和媒体签证(I类)一直采用“D/S”制度,即只要签证持有者保持合法身份(如在校就读、进行研究或履行媒体工作职责),就能持续在美国居留。
然而,新规直接终结了这一传统做法!
据美国国土安全部(DHS)解释,他们认为以往的“D/S”制度过于宽松,存在监管漏洞,比如有极少数“挂名留学生”借此长期滞留美国。
因此,新政策规定签证最长有效期为4年,到期后必须申请延期(Extension of Stay,EOS)。
同时,新规还明确要求:所有延期申请均需缴纳费用、采集生物信息,并接受更为严格的审查。这意味着,国际学生需提前面对身份有效期的倒计时,无法再像以往那样依赖学校的在读证明“自动”延续居留身份。
由此可见,新规实施后,受影响较大的主要是攻读长期学位的学生。美国博士学制普遍为5 - 7年,几乎所有博士生都需中途申请延期。而每一次续签都伴随着风险,包括材料准备、等待审批以及可能被拒签等。一旦出现问题,科研和学业都可能被迫中断。
对于大多数四年制的本科生而言,若能按时毕业,则受新规影响较小。
02、F-1学生的新限制
首年就读规定
学生必须在其I-20表格签发学校完成至少一个学年的课程学习,不过,若获得学生与交流访问者项目(SEVP)特别批准,则可例外处理。
研究生就读要求
研究生在就读期间,不得随意更换所读项目。
学位进阶规则
学生只能申请攻读比当前更高层级的学位,即按照本科→硕士→博士的路径进阶,不允许平级或降级攻读学位,例如,不允许硕士换硕士,或者本科换副学士学位。
这一规则直接切断了“攻读第二个硕士学位”的路径,像常见的从文科硕士转向工科硕士这类转专业方式也将不再被允许。
美国国土安全部(DHS)此举旨在防止学生通过重复攻读相同或更低级别学位的方式,来延长在美国的停留时间。
离境宽限期调整
学生学业结束或者OPT(选择性实习训练)结束后,离境宽限期将从原来的60天缩短至30天。
语言培训时长限制
学生累计接受语言培训的时间(包含假期在内)不得超过24个月。
延期理由规范
对于学生提出的延长身份申请,学业警告、停学、多次无法完成课程等情况,将不再被视为合理的延期理由。
03、就业与工作许可
自动延长(240天)政策
若F类或J类签证持有者在身份到期前及时提交了延期申请(Extension of Stay,EOS),在等待审批结果期间,最多可继续工作240天。
不过,前提是这些签证持有者已拥有合法的就业授权,例如校内工作许可、OPT(选择性实习训练)许可,或是在紧急经济困难情况下获批的工作许可。
OPT与校内工作相关规定
在提交的延期申请(EOS)尚在审核阶段时,F-1学生能够继续从事已获得授权的就业活动,这一工作权限将持续至240天期限结束,或者到美国国土安全部(DHS)公告中规定的特别期限截止。
J-1主申请人工作规定
J-1签证主申请人在延期申请(EOS)审核期间,可继续为其项目赞助方所指定的雇主工作。
J-2家属就业规定
J-2签证家属若想工作,必须持有就业授权文件(EAD)。一旦就业许可到期,即便延期申请仍在审核中,他们也不得继续工作。
04、F-1/J-1新旧规则对照
我们先来看一份省流版F-1/J-1新旧规则对照表——
项目 | 旧规定(现行) | 拟议新规(2025 提案) |
---|---|---|
入境身份(I-94) | 标注 “D/S”(Duration of Status),即身份与项目状态同步,无固定到期日。 | 改为固定期限入境:根据 I-20 或 DS-2019 上的项目结束日期决定,最长不得超过 4 年。 |
停留期限 | 只要维持合法身份(如正常注册学习、符合签证要求),即可持续停留,无具体年限限制。 | 停留至项目结束日期或 4 年,以先到者为准。若需继续,必须提前向 USCIS 申请延期(EOS)。 |
宽限期 | F-1 完成学业后有60 天宽限期;J-1 为30 天。 | F-1 宽限期缩短为30 天,与 J-1 相同。 |
身份延期(EOS) | 通常不需向 USCIS 申请,只要由学校或项目赞助方更新 I-20 / DS-2019 即可维持身份。 | 必须向 USCIS 提交延期申请,单靠学校更新不再有效。 |
转校 / 项目变更 | 学生可自由转校、变更学位层次或研究方向,只要 DSO 或赞助机构在 SEVIS 系统更新即可。 | 拟严格限制转校或项目变更,尤其在第一学年内不得随意转学或更换研究目标。所有变更需额外审批。 |
学位进程 | 读博可降级转为硕士/本科学习,或继续深造到更高学位,只要在 SEVIS 系统中更新即可。 | 要求更严格:变更学位层次(如博士转硕士)需 USCIS 审批,不能仅靠 SEVIS 更新。 |
语言培训时长(F-1) | 无硬性上限。 | 最多24 个月(含衔接与分阶段学习)。 |
研究项目更换(J-1) | 可更换研究项目,只需赞助方在 SEVIS 更新。 | 不得随意更换研究项目,必须重新申请或获得额外批准。 |
延期理由(F-1) | 一般允许因学业延误、专业调整等情况延长学习时间。 | 延期理由须严格限定,如医疗原因、不可抗力等,常规学业延误将不被接受。 |
工作授权(OPT / AT) | F-1:OPT(含 STEM OPT)正常申请;J-1:Academic Training。D/S 期间工作授权自动随身份延展。 | 工作授权需结合固定期限执行;在延期审理(EOS pending)阶段,部分身份可能获得临时继续工作的许可。J-2 配偶的工作许可或受限。 |
自动延续(Cap-Gap 等) | 有自动延续机制,例如 F-1 身份可在 OPT 与 H-1B 过渡时保持有效。 | 自动延续不再普遍适用,是否允许取决于 USCIS 审批。 |
J-1 特有限制 | 可能受“两年回国居住要求(212(e))”或 12 个月再入境限制等条款。 | 新规不直接修改这些条款,但因固定期限限制,实际操作上可能更严格。 |
总体而言,签证新规释放出一个鲜明信号:期望留学生专注于清晰、直接且真实的学术追求,而非将学生签证作为延长在美停留时间或获取工作机会的主要途径。
这表明赴美留学需要提前做好更全面、长远的规划。建议大家尽量在申请初期就明确心仪院校,谨慎选定专业方向。对于硕博学生而言,由于入学后调整空间大幅缩小,更需在申请之初就明确自身的学术和职业目标。
最后再次提醒,目前该提案处于公示阶段,任何人都有资格对该规则发表评论,不局限于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
即便是持有F-1学生签证的人员,也完全有权通过官方渠道提出看法。公众评论是美国行政规则制定过程中的关键环节。
不过,评论需具备实质内容,即要基于事实、数据、经验或逻辑推理来陈述观点。若评论仅是“我支持”或“我反对”这类简单表述,在程序上不会被认定为有效意见,也不会对规则的最终走向产生影响。
依据法律规定,政府机构有义务审查并回应所有实质性评论,这些反馈会记录在最终规则的说明文件里。
以上就是机构编辑部老师分享。想要申请的小伙伴要开始着手准备啦!希望能帮助到正在申博的同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