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拿到了A学校的I-20,办了F-1签证,后来B学校又下来了offer,B学校更好,想去B学校。哪个方式更靠谱?A学校国际办公室:让我拿着现在的签证(based on A's I-20)和B学校的I-20入境,入境时候给海关看B学校的I-20,之后直接去B checkin;B学校:让我拿着现在的签证和A的I20入境,入境后去找A check in
如果你已经拿到了A学校的I-20并基于它成功办理了F-1签证,而后来又收到了更好的B学校的offer,那么最规范、最稳妥的做法,是重新使用B学校的I-20去申请一个新的F-1签证,这样你的签证和I-20就完全匹配,入境目的明确,不会在海关被质疑。
如果因为时间紧无法重新签证,也可以先用A的I-20和签证入境美国,但必须实际前往A学校完成check-in,之后再由A学校配合将你的SEVIS记录转出给B学校,由B接收你作为transfer-in学生,这条路径虽然麻烦,但是现行政策下较为可行且可控的操作流程。反过来,如果你拿着A学校的签证却在入境时只出示B学校的I-20,那就有可能被海关认定为入境意图与签证不符,面临拒绝入境甚至遣返的风险,因此不建议这么做。
总之,不能跳过A学校的入境记录也不能伪装成B的学生直接入境,要么走规范换签证的路径,要么遵循SEVIS transfer流程,实际在A完成check-in后再转学。